黄金恶少_第35节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第35节 (第1/2页)

罗强此时却异常的冷静,面对洪兴社这个香港第二大社团他也是很谨慎的,然而狂刀派在他的领导下训练更加系统和正规,根本不是这种帮派能够比拟的。
  因为他是按照管理一个门派来训练的,有严格的训练计划,包括阵型、兵法的学习,乃至武学根基的培养锻炼,而一个月只能让他们打打基础,离大成还言之过早。
  不过狂刀派有一个优势就是,集中最优势的兵力以少胜多。
  罗强会得几个古代行军打仗的兵法和阵型,此时正好用上了。
  罗强喝道:“布阵!”
  顿时千人的帮众瞬间有序的集合,然后找到各自的阵位,很快就形成了一个看似玄妙的阵型,然而在对手看来则多了几分神秘感!
  “tmd,黑社会火拼还布阵,你这是打仗还是玩网游呢?”刘光远远看着罗强那边有序的阵型却破口大骂起来。
  “我擦,姜子牙?”
  “我看这小子是故弄玄虚,大家一起上!”几个胆大的还是冲将而上。
  看罗强的阵法则是六个组呈三角队形互相依托,每一百八十个人一个小组,如铜墙铁壁牢不可破。
  而此阵法真是罗强前世还是不可不戒的时候在少林寺内院看十八铜人阵时所得灵感所创,且可由人数的多少自由组合,人数越多威力越大,自由变幻、可攻可守。
  而此阵即命名为“万里朝宗”!万里独行田伯光所创!
  狂刀派千人顿时同喝一声:“万里朝宗阵,守鹤!”
  【话说收藏对作者很重要,亲们收藏吧!】
  第五十八章 援军在哪里!
  “兄弟们上啊!”洪兴社的兄弟源源不断的冲上前去。
  然而他们也只是做着飞蛾扑火的徒劳之事罢了。
  刘光疑问道:“守鹤?”
  他参加大大小小的黑帮火拼也是数十次了,也是第一次见到黑帮火拼还玩什么阵法队形的,难道这年头开始流行排兵布阵了?
  黑社会火拼从来讲究的就是人数多,够狠够玩命!这次碰上个另类的,玩阵法。
  见自家兄弟迟迟不能攻破罗强布下的万里朝宗阵,让刘光脸上一阵难看,他就不信邪了。
  “妈的,都是废物,给我上!”刘光怒骂道。
  “艹,你不能砍他吗?你他妈的才出来混啊!”刘光恨铁不成钢的咒骂道。
  其实哪里是洪兴社的弟兄们不给力啊,无奈罗强的阵法之玄妙,每每到了边缘就会有无数个刀棍从各个角度斩杀过来,防不胜防,且角度刁钻速度奇快,集攻防于一体牢不可破,而己方这边已经伤残百余人,无一不是身中数十刀,满身血渍。
  伤重的更是直接成为了烈士,将青春直接献给了黑道事业,留给后来之人缅怀了,然而死相却不好看。
  ……
  刘光见势不对怒骂道:“他妈的。罗强你这个缩头乌龟,有本事正面较量啊!”
  罗强自然听到他的骂声,低头不语,这只是个开始,他要用刘光这个鱼饵钓大鱼,这兰桂坊也要砸了。
  “狗日的,缩头乌龟!”刘光看着手下死伤不断,真心的着急了,“他妈的,援兵咋还不来?”
  …
  此时叶子熏在罗强身边看着这个男人潇洒的指挥着狂刀派的弟子,有几分运筹帷幄的洒脱,胜券在握的信心溢于言表。
  罗强转过头来,透着几分男子气概的问道:“叶美女,怎么样?解气没有。”
  罗强自然也有几分为她出气的成分,毕竟叶子熏虽然嘴巴厉害点,脾气爆了一点,胸部平了些,不过却不让罗强反感甚至还有些别样的感情在里面。
  叶子熏看着罗强有那么一秒钟的愣神,随后马上反应过来:“哼!你不要企图贿赂公职人员,我不会偏袒你的。”叶子熏装出一张冷漠的面孔,可她的心却欺骗不了自己,罗强说出的话让心里暖暖的。
  “我没有啊,不过你看到了,是他们太嚣张了,我完全是为民除害。”罗强扮作无奈的说道。
  叶子熏心想:“还为民除害呢?那还要警察干嘛啊!装蒜!”
  罗强沉默不语,二人的关系都微妙的很,也不捅破,毕竟一个是警察一个是黑帮首脑,老鼠怎能爱上猫?
  ……
  此时洪兴社的人也结束了毫无意义的拼杀,这根本就是一边倒的屠杀。
  任凭刘光如何的威胁,他们都不敢再上前了,前面兄弟的尸首已经堆成了小山,血液流的连泄水道都溢出了鲜红,怎一个惨不忍睹。
  “他妈的,你们都是些废物,我擦!”刘光吼道。
  一个小卒跑到刘光跟前,兴奋说道:“老大,电话。”
  刘光接过电话,一看是自己的父亲刘之刚。
  “阿光啊!你那边怎么样搞定没有?”电话那头刘之刚问道,如果刘光能除掉罗强他则算是立了一件大功,自己儿子的仕途也会一路飘红,以后都可以横着走了。
  “父亲,罗强太狡猾了,我们损失了上百个弟兄了,依旧没有丝毫进展!”刘光无奈的回答道,他哪里知道有人竟然会什么狗屁阵法。
  然而就让他遇到了!
  刘之刚震惊道:“什么?废物,我派的援军在五分钟后会抵达,你坚持住了,这次一定要灭了罗强,我们父子的出头之日到了!”
  然而他也不怕罗强能逃出他的包围圈,洪兴社的力量可是他狂刀派的十倍,而罗强这次不过带了千余帮众。
  “是!必取其性命!”刘光也发起狠来,谁阻挡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